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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 骗局套路深 银保监会常态化扫黑除恶

导读: 

“代理投诉可全额退保”“专业保险维权,100%全额退保”“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可代理退保、修复征信”…… 近年来,保证保险领域成为了不法分子的“商机”,“代理退保

“代理投诉可全额退保”“专业保险维权,100%全额退保”“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可代理退保、修复征信”…… 近年来,保证保险领域成为了不法分子的“商机”,“代理退保”反催收联盟组织在全国范围内频繁活动,肆意猖獗,在各类社交、视频平台疯狂涌现,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借机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及“咨询费”进而从中牟利。这些现象不仅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亦会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诸多风险隐患。

“代理退保”都有哪些套路?

2020年,部分反催收联盟组织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恶意营销其“债务减免”服务,以传销方式收取会费,诱导客户购买其内部课程、发展下线,怂恿、诱导通过保证保险获得借款的客户宣称“自己对投保并不知情,是保险公司强制搭售”,然后通过以多种方式至监管部门投诉、缠诉监管、信访等达到退保的目的,并且存在教唆客户采用投诉方式逃避合法债务的违规违法行为。2021年,反催收联盟组织模式陆续升级,从零散代理逐步转向公司化运作,从教唆客户投诉转为代理投诉,打着律师的幌子,线上煽动群众,线下组织聚众。

部分代理机构或人员宣称他们有“黑科技”,退保成功率高达90%,他们会在成功之后收取20%到50%不等的手续费。一些客户就会禁不住利益的引诱,轻信这些黑中介,开始了自己的退息退保之旅。殊不知这样的操作,最后断送的却是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最终悔不当初。所谓的“黑科技”其实并不存在,幕后指导和教唆客户投诉才是他们惯常采用的方法。一些客户接受教唆宣传后,认为退保后可以只付银行利息不用再交保费,但事实上,如果失去保险的增信保障功能,贷款资金的偿付风险就无法覆盖,因此如果退保,这部分客户就必须先解决提前结清欠款的问题。由此可见,退保操作不但会使客户失去保险增信保障,还极大地增加了客户的资金还款压力,将客户陷于两难的境地。更有甚者,这些代理机还可能倒卖客户个人信息,后续风险更难估量。

需要强调的是,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监管常态化扫黑除恶

监管部门多次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提示“代理退保”行为至少包含丧失正常保险保障风险、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等三重风险。

2020年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消保局”)发文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同时也要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

银保监会消保局表示,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但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通过“恶意”方式获取利益不仅会扰乱正常的行业秩序,对行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损害到消费者自身的权益。

此外,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

2021年7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继续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工作部署。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列出的打击范围更详尽,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本次也被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范畴之内。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黑灰产业,浙江银保监局联合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浙银保监发〔2022〕24号,以下简称《通知》)。在该《通知》中,既提醒消费者需警惕“代理退保”存在的风险,增进对金融产品了解和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也要求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还表示会对部分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借“代理投诉举报”“征信修复”等之名,行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进行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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